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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交管局获悉,2009年前11个月,车辆追尾类交通事故在高速公路发案占近60%,其中大货车追尾事故占60%,冬季因降雪降雾等恶劣天气而成为追尾事故高发期。
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1月至11月,本市12条高速公路共发生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2392起,其中车辆追尾交通事故1375起,当中大货车追尾事故占60%;高速公路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161起,其中大货车追尾则达105起,占65%以上。可见,大货车追尾已成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第一杀手”,特别是小客车与大货车追尾,一旦钻入大货车下,时常引发伤亡事故。而车辆追尾交通事故在降雪降雾等恶劣天气更呈多发态势。
据介绍,除行车时小客车与大货车追尾事故多发外,小客车钻进路边停靠的大货车下而引发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也居多,特别是京津塘高速公路的路肩窄,大货车在路边停车时很难给过往车辆留出足够行车距离,因此小客车行车时要注意观察路况变化,保持合适车速和距离,给应对突发事件留出时间和空间,降雪降雾等恶劣天气易影响驾驶人观察视野,更要小心驾驶。发生车辆追尾事故的驾驶人多以缺乏雪雾天气行车经验、不能按规定保持车距和车速的新手居多。
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遇降雪降雾等恶劣天气,一定要注重高速公路入口处值勤交警口头提示,在雾团多发路段,如前方路段出现交通事故,会提前有电子显示屏提示,路面则有交通巡查车在多发雾区路段开启警灯提示。驾驶人一定要按规定速度行驶并时刻注意观察路况,尤其遇雾团时更要避免尽快冲出浓雾等急切心理,如有意外需路边停车更要注意停车安全。(通讯员杨毅王栋记者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