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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3日从四川省广元市清贷办获悉,截至今年5月31日,广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逾期贷款余额649.07万元,共计243户,涉及80个单位,其中部分欠贷时间长达10多年,利息已远远超过本金。广元市11月23日专门召开清收工作督办会,提出以11月30日为“大限”,对逾期拒不执行清收规定、恶意逃废债、还贷不力的工作人员,将坚决执行“三停五不”(即停职、停工、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晋级和不加薪)政策,追究欠贷人的责任。(据12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
专门成立清贷办催还公务员贷款问题,足见此问题之严重,也凸显催还公务员贷款成本之高昂。公务员贷款逾期不还并非广元所独有,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总能见到这样拿催还公务员贷款当工作成绩的报道。让人感到郁闷的是,即便不谈欠债还钱的古典式正义,从现有法律逻辑上讲,银行理应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况且,在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之日,个人贷款如逾期不还必将导致信用污点,也意味着将在许多方面受到制约。
许多公务员为什么会或敢于欠债不还?这背后或可引申出两种有趣的解读。一是公务员贷款比例过高。比例过高这是相对于寻常百姓而言,因为后者贷款额度大都不高。问题是,为什么公务员这么容易获得贷款?银行对贷款风险的评估,到底取决于公务员个人的实际经济偿还能力,还是对权力的迷信呢?
二是公务员久欠不还的违规成本是否过低。大致可以肯定的是,借钱不还的公务员不必担心银行借助司法讨债。在人情社会里,银行的贷款与地方政府公务员往往纠结不清——银行无论是在放贷还是追缴贷款乃至更多层面,都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强力合作。
诚然,作为行政自警自省的一部分,加强自身管理并无不妥。然而,如果隔三差五便需地方行政权力介入,强力追讨公务员债务,哪怕真能实现预期成效,至多也只是体现了运动式整治的怪谬“魅力”,实际上既无益于权力公信力良好形象的塑造,也不可能使银行追讨公务员债务问题回归于普通社会机制,一旦权力退出,“旧病”复发在所难免。
所以说来,解决公务员借贷不还问题的关键在于,首当其冲的是采取得力措施医治司法的“软骨病”,其次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避免权力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不作为,尤其要杜绝那些打着个人“小九九”的乱作为,这既是根治公务员欠贷不还的制度出口,更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途径。(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