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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天津市教委获悉,本市将对入学新生进行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测查档案,进行数据处理并写出心理测查分析报告。定期对在校学生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排查等途径和方式进行主动排查,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对有较严重心理障碍和有精神病家族史的学生建立预警对象库,予以重点关注,并根据情况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市教委出台《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本市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拓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途径,不断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机制,市教委要求,全市各级各类高校首先要建立筛查、干预、追踪、监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在所有高校建立起宿舍、班级、院系、学校四级预警机制,并为学生心理健康安排专职教师和专项工作经费。
《意见》要求各学校应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要按师生(全日制在校生)比1:3000~5000的比例配备专业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每校配备专职教师的人数不能少于2名。有分校区的学校各校区应有至少一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负责。专职心理教师要具有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学历和专业资质。学校应按每年每生均经费不少于10元的标准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培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聘请校外心理咨询机构、精神疾病专科医师等日常经费支出。
此外,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或选修课,根据学生需要,成立日常团体心理训练小组。通过心理成长小组、人际交往训练小组、自信心训练小组、情绪自我管理小组等多种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提高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并大力扶持与指导学生心理社团。。(记者李晶)
延伸阅读 四级预警机制
高校宿舍长应营造和谐的宿舍氛围,向辅导员及时提供信息,为心理危机干预、预防危机事件赢得时间。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要努力创造良好班级氛围,关注班内遇到困难或表现异常同学的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并配合做好危机干预和家长工作。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要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立即了解相关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学校要通过教学途径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心理自我调适方法,提高学生识别及防护心理疾病的能力;设立心理危机咨询热线,在心理辅导或咨询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或及时转介相关医疗机构或求助于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