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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有期徒刑、劳动教养,一年的时间里,一女贼因为盗窃焦炭,3次被抓,3次受处罚。
2008年周梅从四川老家到塘沽区打工,由于收入太少,她便打起了歪主意。2008年11月1日,她第一次潜入天津港某物流中心盗窃焦炭时便被民警抓获,并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刚被放出来,周梅就“策划”搞一次大的,与住在一起的湖北籍无业人员方华于2009年2月7日再次进入该物流中心仓库实施盗窃,二人采取蚂蚁搬家的形式共盗窃焦炭1.8吨,这一次二人都没能逃脱法网,周梅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9年11月,刚刑满释放的周梅又重操旧业,在她看来只要偷的少,就不会受处罚。结果又被抓获,周梅被抓后还辩解称“这次没偷多少”。然而,由于其一年内多次实施盗窃,依据法律规定周梅被处以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得知处罚决定后,周梅抱头痛哭悔不当初。(文中人物系化名)(张锟通讯员杜柏苏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