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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贫困女研究生杨元元在宿舍卫生间自杀身亡事件,引起巨大社会反响。杨元元遗体告别仪式日前在上海举行,该校宣传部彭部长对媒体表示,校方认为高姓宿管员的言行属于她个人行为,校方不能以单位名义要求她道歉。鉴于死者家庭实际情况,校方会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给予适当慰问金。(据12月1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发生类似杨元元这样的自杀悲剧,固然更多地与其个人心理因素有关,可高姓宿管员饱含刺激的不当言行,则是引燃杨元元自杀悲剧的一根“导火索”。校方极力撇清应担负的责任,但这套说辞显然难掩其卸责之嫌。
首先,高姓宿管员无视学生个体尊严,对杨元元恶语相逼,并非纯粹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职务行为,她代表校方行使其管理职责,绝非单纯的个人行为,校方更不能因此而对自身的失职一推六二五。
其次,校方本应是学生利益的维护者,但在杨元元自杀事件发生之后,一句“校方认为高姓宿管员的言行属于她个人行为”,便全然推掉了校方应付的所有责任,要尽的也仅仅是一种可尽可不尽的“人道主义义务”。
再者,即便杨元元自杀悲剧的主因在其自身,上海海事大学也未必就能撇清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因为杨元元之所以由于个人心理危机而选择了自杀,分明凸显出上海海事大学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方面存在的严重缺位。上海海事大学在杨元元自杀苗头暴露之前,对其做过哪些实实在在的心理干预,又伸出过怎样的援手呢?
人道主义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着重体现在关怀人、爱护人和尊重人。可到了上海海事大学这边,所谓的人道主义,早已变成了为其自身无端卸责的托词。(周士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