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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刊登的《信用卡恶意透支追刑责》一文,受到了广大“卡民”的热切关注。为此,记者采访了本市银行、金融界专家,他们对于此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银联:减少欺诈犯罪发生
天津银监局副局长李均锋透露,天津银行卡总体发展比较健康,但是发卡单位此前比较注重数量扩展,在发卡质量和安全问题上重视不够,信用卡违约率逐渐上升。基于此,某银行业内人士像记者表示,其实此次出台的《解释》主要是对真正的恶意透支进行震慑,特别是对于伪造信用卡进行警示。《解释》中明确了伪造信用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规定伪造信用卡一张即可构成犯罪。
同时,《解释》还规定,对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进行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的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中国银联方面表示,此前,由于没有明确法律依据,银行卡产业在打击信用卡套现方面,只能对套现的商户进行收回POS机具和停止交易等软性处罚,一直缺乏有力手段,难以从源头有效遏制套现行为的蔓延。这个司法解释的出台填补了信用卡套现在法律条款领域的空白,同时也将对日益猖獗的信用卡套现行为给予重拳打击,有力遏制套现商户的不法行为,有效减少信用卡欺诈犯罪的发生。
专家:督促银行发卡更谨慎
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表示,此次出台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信用卡将追刑责,这其实是一种震慑的作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恶意透支的人数。不排除银行会真正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无论是恶意透支还是套现对于银行来说还是有很大损失的。
郭田勇也表示,这也给银行方面提了个醒,督促发卡行下一步将在信用卡审核上严把准入关,并改善发卡考核规则,保持发卡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
市民:更加注意还款情况
不少市民在看到《解释》后都表达了赞同的观点:“这个《解释》还是很有用的,真正从法律上进行规范,才能确实起到效果。”白领王小姐说,“现在如果有人盗用我的信息去伪造卡,今后如果追究刑责,也是保护了我的利益。”
不过,对于有4张信用卡的赵先生来说,他却有点担心:“卡一多,有时候我可能就会忘记哪个银行该还多少钱,该什么时候还,这样不会追究我的刑责吧。”所以,很多市民也表示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还款情况,但是相关金融机构也要因事而异,把握好度。
银行不会轻易起诉持卡人
本市中信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银行真正走到起诉这一步的情况并不多,“如果是自己办的信用卡,没有还款除了忘记之外,还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做生意的人在透支时觉得之后能还上,但是之后由于资金周转不灵,确实失去了还款的能力;另外一种是纯‘法盲’,觉得即使不还钱,银行也没有什么办法能追缴,所以干脆就一直拖着不还。”该负责人表示,出现以上两种情况有两个特点:第一,是信用卡透支的额度本身不是特别高,但是会有可能出现透支多家银行信用卡的情况;第二,普遍是家属或者亲戚朋友帮忙凑钱把钱还上。
记者随后也采访了本市多家银行,银行方面表示,《解释》的出台主要是要起到震慑的作用,对于银行来说肯定是件好事,使银行的损失减少。但是,由于银行的主要目的是把透支的钱要回来,并不是要为难客户,所以在真正启动司法程序这件事情上还是比较慎重。(记者程谟思漫画王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