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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截至目前,天津市已逐步开展了一线医疗卫生人员、托幼机构教职工和在校师生、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等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为进一步确保本市重点人群健康,市卫生局决定在2009年12月24日启动本市慢性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病患者及孕产妇甲流疫苗接种工作。
自12月24日起,上述重点人群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市指定的接种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全市共设立252个慢性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病患者及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点,接种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6:30)、周六和周日全天接种(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据市卫生局介绍,甲流疫苗接种严格遵循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原则,受种者需填写知情同意书,并经接种人员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种,接种后需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孕产妇在妊娠各期均可接种甲流疫苗,接种前可咨询妇产科医生。
对于慢性病患者,如有下列症状者则不适宜接种甲流疫苗:(1)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3)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5)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7)患有妊娠并发症及习惯性流产的孕妇;(8)既往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或其它疫苗曾发生异常接种反应者;(9)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为方便大家接种,市卫生局还公布了本市慢性呼吸系统和心脑血管病等慢性病患者及孕产妇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点的详细名单,请市民参考。名单详见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cdctj.gov.cn。(记者李灏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