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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岁末,继“疯狂的大蒜”后,在食用油“集中涨价”带动下,乳品业也开始酝酿提价。
虽然09年大部分时间物价总水平处于下跌状态,但不少居民感到生活费有所增加。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有什么深层原因?2010年相关生活必需品价格走势又将如何?
现实一:天津蔬菜价格普遍上涨
随着近日冷空气的来临,许多天津市民开始囤菜。记者近日了解到天津各类蔬菜价格均有上涨,冬瓜、茄子、大蒜等蔬菜价格在一定程度上都有了上调。
11月10日上午,记者在小海地泗水道菜市场看到,所有菜贩对大蒜的零售价都报出了每斤4.5元,当记者询问其价格为何如此之高时,“这还是便宜的呢,过一阵有可能会涨到5元。”一名菜贩表示,08年5月份时,天津的新蒜价格仅为每斤0.75元,但从09年春节过后,大蒜的价格就一直上涨。对于如此高的价格,不少市民在买蒜时也没有了往日成辫购买的“魄力”,而选择了吃多少买多少。关键词·食品:异常波动增加通胀预期增强
现状:2009年年末,大蒜上演了一场疯狂的“价格传奇”。12月初的天津蔬菜批发市场,大蒜每公斤卖到四五元,有些超市的零售价超过每公斤12元。与去年低谷时相比,大蒜一跃成为百姓餐桌的“贵族菜”。
不仅是大蒜,商务部监测数据显示,从11月30日到12月6日,全国36个大中城市重点监测的18种蔬菜批发价格环比平均上涨6.2%。
分析:据了解,食品类价格占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权重约为三分之一。随着我国农产品价格迅速上涨,通胀预期逐渐增强。国家统计局12月11日发布数据,11月份我国CPI同比上涨0.6%,由负转正。
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大多数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还是属于恢复性回调,不会影响大局。
“由于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尤其是石油价格上涨,对化肥、农药、农用塑料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将形成较大的上涨压力,也可能反映到粮食价格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扬表示。
记者采访发现,这一轮农产品价格上涨,有利于农民增收,但更多利润被中间商拿走。特别是部分农产品的异常涨价,多为概念炒作,如大蒜、辣椒“预防甲型流感”等,导致价格无序波动。
预期·走势:价格上涨可控生活影响不大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表示,由于我国粮食连续6年丰收,库存充裕,加之生猪总体上供大于求,农产品价格明年大幅上涨的可能性很小,这些有利于保持明年物价的基本稳定。
有关专家认为,国家应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对农民的信息指导,扶植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加大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水平。这些是保持农产品价格稳定可控的有效途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森最近表示,当前影响价格变动的因素日益复杂,价格异常波动的可能性增加。2010年政府将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改革,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同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方案,减轻对群众生活和公益行业的影响,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变动而降低。
关键词·水:听证此起彼伏几乎涨声一片
现状:12月8日,哈尔滨市水价听证会上,59岁的听证代表刘天晓,因反对涨价却得不到发言机会,愤怒地扔掷矿泉水瓶。这一“扔”,击中了当下一些城市水价调整制度的“软肋”:水价上涨如何让百姓更多理解与信服?
09年以来,上海、南京、广州、兰州等众多城市调整水价,其中居民自来水价格平均上调约18%,污水处理费标准平均上调约25%。进入12月份,哈尔滨、北京、济南等城市的水价听证会也纷纷召开。
分析:上调价格之前举行听证会,被认为是尊重民意的重要举措。但在一些城市,听证会却频受质疑。兰州市水价听证代表何文盛的话很有代表性:“我面对的是‘涨多少’的选择题,而不是‘涨不涨’的判断题。”
回顾从政策性低价到市场化计价的历程,水务企业似乎总摆脱不了“水价越涨,企业越亏损”的怪圈。
预期·走势:水资源稀缺性决定必然调价
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12月14日表示,近期部分城市调整城市供水价格,重点是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问题,水资源稀缺程度逐渐显现,也是水价调整的重要因素。
据调查,目前政府部门进行水价管制的依据,主要靠供水企业提供的成本资料。对此,在中国社科院工作的李先生有着自己的理解:“水价应该调整,但不能一谈改革,就该百姓掏钱。我更希望看到清晰的水价成本,看到改革后的水质提高。”
“越改越涨”并非改革本意,该如何寻找公用事业与市场开放的改革平衡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张悦表示:“水务改革,不是政府卸责,更不是政府借‘水’生财。供水改革要加大政府公益性投入,要引入多元投资运营主体,降低成本,改善服务,让群众得到实惠。”
现实二:天津电价上涨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09年11月20日起,适当提高天津电价水平。
按照国家规定,天津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3.35分。其中非居民各类用电每千瓦时价格为:大工业用电由0.561元调整为0.597元,提价3.6分;一般工商业用电由0.7488元调整为0.7911元,提价4.23分;非居民照明用电由0.8302元调整为0.844元,提价1.38分;农业生产用电由0.4505元调整为0.4787元,提价2.82分。
关键词·电:资源价格改革步入“深化期”
现状:09年11月,发展改革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居民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虽然此次电价调整暂不涉及居民用电,但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我国将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用电越多,电价越高,以促进节约用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深化资源价格改革。显然,理顺价格体系、逐步市场化将是改革主调,是大势所趋。
分析:电价改革被业界认为是“利益链较长、涉及面最广”的一项改革。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王小广直言,电价改革中,可见政府借应对危机和物价“低位”,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偏低的。”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说。
目前,居民用电价格改革的阶梯式递增大方向已定。“改革的实质,就是通过市场价格杠杆来促进资源节约,达到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王永治说。
预期·走势:阶梯电价已定因地制宜实施
至于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何时实施?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说,这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论证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并严格履行听证程序后实施。
“价格改革并非就是涨价,而是改革不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其真正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王永治表示,应坚决防止借价格改革损害老百姓利益的种种做法。(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