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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近日,“2010年是‘寡妇年’、‘无春年’,不宜结婚,不宜生子”的说法,在社会上流传。民俗专家以过去“无春年”的相关数据证明,“寡妇年”、“无春年”纯属无稽之谈。
“无春年”说法从何而来所谓“无春年”,就是指整个农历年没有立春这个节气。从2010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2日,为农历的“庚寅年”,俗称“虎年”。2010年的立春在2月4日,而这一天农历仍为“己丑年”,俗称“牛年”,所以“虎年”确实没有立春节气。
为了顺应寒暑变化,与公历保持一致,农历还采用了19年中加入7个闰月的方法,因此每19年中有7个年头是缺少立春的“无春年”,7个年头是“双春年”,另外5个年头是“单春年”。关于“无春年”的说法有很多种,其中流传最为普遍的一种是,“无春年”无春,不宜结婚。
流言纯属无稽之谈据温州民俗专家叶大兵介绍,在1901年至2000年中,有39个“无春年”,超出了年份总数的三分之一。在这些“无春年”里,全国的人口出生率和结婚率与其他非“无春年”相差不远,个别年份甚至超过了非“无春年”。叶大兵笑言,“很多伟人都出生在‘无春年’里,很多‘无春年’里结婚的夫妻都白头至今,这样的例子很多,足够说明‘无春年’并非有什么奇特之处。”
“近几年,‘无春年’不宜结婚的无稽之谈错误说法,几乎在每一个‘无春年’到来之前都要被翻出来晒晒。”叶老师说,“像2005年、2008年到来之前都有出现。其实,无论‘无春’‘双春’还是‘单春’,都只是农历与阳历的之间转换时的“阴差阳错”,与凶吉无关,根本不可能影响四季轮回,更不可能波及个人生活。而为了避讳而在“无春年”前扎堆“抢婚”,不仅没必要,还会带来一系列如购房、生育、孩子入学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很大的社会资源方面的压力。” (温州晚报高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