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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5日召开的“抵制手机网络色情——从我做起”社会各界座谈会上,教师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学生处主任陈国治建议,从手机本身的辐射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角度,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社会热议。赞成的表示,这是为孩子好。反对的也振振有词,怎么动不动就禁止,没有别的好办法了吗?
到底该不该禁,关键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的利与弊。我不满12岁的时候,社会上还没人用手机,所以我只能假设一下,如果我是未成年人,手机有什么用处。
首先是方便联络,这是家长给买手机的重要原因。联络的对象一般是家长和老师,让家长知道自己现在何处,向老师汇报学习情况、请教问题。不过,作为学生,我的生活是两点一线,就连上下学的时间都是固定的。老师一般坐班,有问题尽可以利用在校时间解决。我不需要让别人时刻找到我,除非我总逃学,我也不必时刻找到别人,除非家长和老师总“玩忽职守”。
其次是便于同学间沟通,打打电话,发发短信,联络感情。现在很多家长反映,孩子用手机很少谈论和学习相关的内容。北京市一所中学曾做过一个调查,在学生发送接收的手机短信息中,70%是与正常学习和生活无关的信息,10%以上是黄色短信息。这是当然,大家天天在学校打头碰面,回到家还非要用手机联系,如果不是闲聊,哪有那么多正经事要说。要是聊上了瘾,耽误休息、影响学习并不奇怪。
再次是可以炫耀。学校的规矩太多,什么样的发型不能留,什么样的衣服不能穿,把很多可以显摆的地方都给抹杀了。现在终于在比比肩上的包、脚下的鞋之外,多了一样东西。你的能说话,我的能照相,你的能放音乐,我的能上网,看看谁的手机最值钱。
最后,有人说用手机能作弊,这我没想过。但赶上对老师讲的内容不感兴趣的时候,玩玩游戏解解闷还是可以的。
至于说,禁止未成年人用手机这种倡议是不是有点简单粗暴,我倒不这么看。虽然说使用手机是个人的事,但这种权利从来都是有限制的,比如在加油站旁,重症监护室外和飞行过程中,能说这是简单粗暴吗?更何况禁止特定人群做特定的事,有先例可循。就拿未成年人举例,国外禁止未成年人饮酒,也禁止向他们售酒,违者重罚。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加以限制的,也不是一两个国家。有的要求使用特殊手机,有的干脆在校园内就不许用。我们不能一看到“禁”就反感,把禁止归入低级措施的行列。
我对手机没有偏见,我也不否认未成人有时也需要使用手机。只是让未成年人随时随地随意使用和成年人一样的手机,本身就不妥。比如网络,我们曽认为它优点多多,所以任由孩子使用,直到“网瘾儿童”大批出现,才意识到要对未成年人加以限制。我们要努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但即便没有这一点,一定程度禁止未成年人使用手机也不是一个站不住脚的命题。至于怎么禁止,在多大范围内禁止,如何保证未成年人正当的使用需求(遇到意外时求救),可以研讨商榷。(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