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全市各相关部门将联手行动,全力保障元旦和春节食品安全。
据了解,节前联合大行动一是以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小作坊为重点监管环节,坚决取缔食品地下加工“黑窝点”;二是加大对粮油制品、肉与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糖果制品、酒类、饮料、蔬菜、水果、汤圆等重点品种,特别是限制性添加剂的监管力度,严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无合格证明的食品上市流通;三是加强对集贸批发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工地食堂、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依法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农残超标的水果、蔬菜和无合格证明、来源证明和未经过检测的食品上市,严防重大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
通知中要求各职能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利用节假日制售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值班制度和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发现的违法案件,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记者郑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