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计量器具监管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天津市市计量院、各区县质监局将加强体温检测仪等医用计量器具监管。
据了解,市计量院、各区县质监局将组织计量检定机构的人员,依法进行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特别是用于诊断和治疗甲型H1N1流感的医疗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和校准工作。(记者宋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