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30日),天津社保中心提醒参保人员:今年全额垫付医疗费还没有报销的参保人员,要尽早申报,不要遗漏,以免耽误报销。
2009年度发生的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门诊和住院全额垫付的医疗费(尚在产假期间除外)申报时间为:天津居住的参保人员在2010年1月15日前申报;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2010年1月29日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