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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7时46分,一辆满载聚乙烯的大货车在行至京珠高速310KM处时,因左后轮摩擦严重,突然着火,情况十分紧急。高速交警高邑大队闻讯后出警迅速,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将大火扑灭,并第一时间将堆放在路面的聚乙烯清走,确保了路面安全畅通。
当日清晨,高速交警高邑大队张红庆大队长在行至石安高速公路西半幅309KM处时,突然看到前方弥漫着一股黑烟,坐在车内就能感受到一股热量,且闻到一股刺鼻的东西烧焦的味道。张红庆的第一反应便是“着火了”,于是加快速度,飞速前进,在行至310KM处时,他发现一辆蓝色大货车停靠在路肩,左后轮的火势不断向上蔓延,引燃了遮盖货物的苫布,且使得车上的货物掉落在路面,情况十分紧急,两名30岁左右的男子站在距车约10米远的位置,不停地打着电话。
此时车流量较大,为防止发生堵车现象,张红庆立即电话通知大队指挥中心,要求事故民警和路面执勤民警带上灭火器火速赶往现场,并迅速通知元氏县消防中队和清障救援公司。部署完警力后,张红庆立即在车辆后方摆放了反光锥,随后赶来的民警急忙从警车上拿出备用的灭火器扑救。但因火势过大,没能将火扑灭。此时,过往的司机出于好奇,纷纷减速,观看火情,导致后方车辆紧急制动,现场情况较为混乱,随时可能发生二次事故。张红庆立即指示民警,在着火车后方疏散并指挥围观车辆前进。
7时55分,元氏县消防队赶到现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十分钟的扑救,大火被扑灭。张红庆要求清障公司派来一辆大货车,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将路面堆放的聚乙烯全部清理完毕,恢复了路面畅通。
经民警勘查现场和详细询问得知,起火原因为超载运输和轮胎长时间磨损所致。该车司机张某与同车人刘某系保定人,该车核载2吨,实载20吨,属于严重超载。鉴于该车司机的严重违法行为,民警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