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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奖励6万元,考上广西区直机关公务员奖励3万元,考上桂林市直机关公务员奖励1万元……2010年新年伊始,恭城瑶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正式实施的对考上公务员的恭城青年进行奖励的政策,一经推出,便引发各方争议。(据1月3日《南国早报》报道)
经济奖励的确是一种有力的激励,能够激发当事人的热情和干劲。但有时经济奖励又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因为任何行为都难免具有外部的影响性,当奖励让其他群体感觉到明显不公平时,经济奖励就会成为质疑的导火线。尤其是,当经济奖励的主体是政府时,如何做到奖励的公平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应该是必须做好的重点,也是工作中的难点。所以,当奖励考上公务员者的政策出台时,争议是难免的,那些因此而受益的人,会认为这是恰当之举;相反,对于那些不能因此而受益者,自然觉得这个政策有失公允。
而此次政策奖励的对象是考上公务员者,这个对象的特殊性让人们觉得对他们进行奖励有些不妥,有些偏爱。公务员在人们的眼中是真正的“金饭碗”,不仅压力小而且各项保障最完善,能够考上者本身就是值得别人羡慕的。再加上,如今的国考已经成为第一考,能够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者已经是一层幸运,怎么能把所有好运气全集中到一部分人身上,让这些幸运的人再受到一次眷顾呢?如果经济奖励的目的是鼓励人才的发展,为何不鼓励其他的人才,为何不鼓励那些考上大学的贫困生?
其次,鼓励的金额是否经过了充分讨论呢?6万元、3万元、1万元都不是一笔小数字,这样的奖励金额到底是怎样出台的?虽然很多政府的行为直接由主管的部门做出决定即可,但是如果一项决定事关很多人的利益,而且容易对人们的价值观念产生冲击时,主管部门就应该经过充分的调查,谨慎地推出政策,以防止政策成为舆论的焦点,引起人们的选择性解读。对于公众来说,如果他们看到的是奖励金额出台的详细理由,而不是简单的数字,简单的奖励人才的理由,他们应该会更理解主管部门的做法。
在主管部门未做出正面回应之前,经济奖励考上公务员者的目的还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样的经济奖励因为奖励对象的特殊,经济规则的不清楚,让公众对此产生了质疑。所以,要想引导舆论,让人们对这个政策产生认同感,就必须将奖励的动机,奖励的规则讲清楚,让人们知道,那些考上公务员者是应该优先被奖励的,而且奖励的金额也是恰当的。(李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