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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昨晚部分市民在海光寺路口翻越护栏。本报记者 游思行 摄 |
记者5日获悉,天津市市政府常务会4日通过《天津城市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管理草案》),对市容环境的各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管理规定。根据《管理草案》,本市拟对市容市貌进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市和区县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另外,对随地吐痰、乱闯红灯和张贴“小广告”等行为做出了明确处罚规定。
网格化管理建两级平台
《管理草案》规定,本市将实行网格化城市管理。按照标准划定网格区域,明确区域内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的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城市管理信息采集责任人。
本市将建立市和区县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区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和市级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并向城市管理考核职能部门提供相关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信息。区县数字化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按划定网格派遣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员进行巡查,对需要处置的事件、部件问题向责任单位下达任务派遣,并按照事件、部件问题处置标准进行核查,其结果纳入城市管理考核范围。
随地吐痰扔烟头都要罚
根据《管理草案》,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吐口香糖,随处便溺或者乱倒粪便。禁止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以及其他各类废弃物。违反规定的,当场责令其清除并处50元罚款。
如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或者跨越道路隔离护栏,将被处以50元罚款。
如有违法摆放、张贴、悬挂、刻画、涂写各种有碍城市容貌的标语、宣传品和其他物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2000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物品。如有在道路及社区内非指定区域焚烧花圈、纸钱及其他迷信用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未经许可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尺寸私开门脸的,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拒不改正的,处10000元罚款,没收其非法物品并强制恢复原状。
施工需使用密闭运输车
对于施工单位不使用密闭运输车辆者,由建设和交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0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这一标准予以罚款,并按照市建设和交管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处理,直至停止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严禁违法挖掘城市道路。严禁挖掘施工后迟延恢复。违反规定,由市政公路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恢复原状,并处20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严禁违法占用城市道路。严禁未经批准改变占路用途或者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违反规定,责令限期清退或者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狗粪需自清不许上公交
养犬人养犬不得干扰、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携犬出户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并主动、自觉避让他人。严禁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公交客运车辆和长途客运车辆。
违反前款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注销犬类登记证。携犬出户未及时清除犬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清除,处50元罚款。
据悉,该草案将对社会公示并听取市民意见,以提高本市城市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公共空间良好秩序。(记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