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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10年1月5日)
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时全体会议
1、传达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
2、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选举和补选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审议《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4、审议《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
5、审议《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6、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7、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草案)》;
8、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修改草案)》;
9、审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
10、审议《市人民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所提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11、听取关于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23326427、2332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按照旁听会议议题的时间,于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请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