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审计署发1号公告
汶川地震捐赠款物未现违纪违规
审计署今日发布2010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截至2009年9月30日,全国共筹集社会捐赠款物797.03亿元,全国共支出捐赠款物527.69亿元,尚结存捐赠款物269.34亿元。这已是审计署第4次向社会公告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本次审计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最近,全国审计机关对28个中央部门单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支出和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公告显示,截至2009年9月30日,全国共筹集社会捐赠款物797.03亿元(含“特殊党费”)。具体情况是:按形态划分,资金687.90亿元,物资109.13亿元;按捐赠意向划分,定向291.93亿元,非定向505.10亿元;按捐赠渠道划分,境内捐赠723.05亿元,国际组织、海外华侨等国外捐赠40.48亿元,港澳台地区捐赠33.50亿元。
全国共支出捐赠款物527.69亿元,其中:用于应急抢险173.79亿元,用于灾后重建213.28亿元,140.62亿元与财政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灾后恢复重建。
全国尚结存捐赠款物269.34亿元,其中:中央部门单位和社会团体0.35亿元,有关全国性基金会22.66亿元,18个有援建任务的非灾省市78.09亿元,8个没有援建任务的非灾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14亿元,5个重灾省市162.10亿元。结存款物中有119.26亿元正随重建项目进度陆续拨付,150.08亿元将按恢复重建规划安排使用。
在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中,共接收国际组织、海外华侨等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捐赠款物73.98亿元,其中:定向捐赠37.73亿元,非定向捐赠36.25亿元。定向捐赠中,中央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全国性基金会接收26.23亿元(已按捐赠者意愿分别下拨到四川15.32亿元、甘肃6.05亿元、陕西1.60亿元),四川、甘肃、陕西直接接收10.62亿元,其他省区市接收0.88亿元。全部定向捐赠款物已按捐赠者意愿下拨相关单位或项目。非定向捐赠中,中央各部门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全国性基金会接收23.72亿元,四川、甘肃、陕西直接接收11.99亿元,其他省区市接收0.54亿元。非定向捐赠款物已与其他来源社会捐赠统筹用于灾区,主要用于农村居民住房、中小学校和医院设施等建设。
审计署已先后4次向社会公告了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本次审计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审计署将继续对用于灾后重建的社会捐赠款物进行跟踪审计,并适时向社会公告。
4559.7万中共党员为汶川地震缴特殊党费97.30亿元
审计署今日发布2010年第1号公告,公布了汶川地震社会捐赠款物审计结果。全国共有4559.7万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缴纳“特殊党费”97.30亿元。
公告显示,中央组织部直接接收和各地汇缴共计91.89亿元(中央组织部直接接收19.69亿元,四川等5个重灾省市汇缴4.30亿元,18个有援建任务的非灾省市汇缴61.37亿元,8个没有援建任务的非灾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汇缴6.53亿元),以上资金已全部拨付灾区(四川77.50亿元,甘肃8.76亿元,陕西3.63亿元,重庆1亿元,云南1亿元)。各灾区省市及有援建任务的非灾省市接收并直接用于重建的“特殊党费”5.41亿元(5个重灾省市直接接收并用于重建4.73亿元,有援建任务的非灾省市接收并用于陕西省重建0.68亿元)。
“特殊党费”已支出用于灾后恢复重建29.40亿元,其中:城乡住房建设15.75亿元,学校及配套设备10.66亿元,医院及配套设备1亿元,其他重建支出1.99亿元。
四川等5个重灾省市“特殊党费”结存67.90亿元,其中:省本级5.53亿元,地市本级4.05亿元,县区本级58.32亿元。结存“特殊党费”中有25.58亿元正随重建项目进度陆续拨付,其他资金将按重建规划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