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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退休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近期,天津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中提出,1月起,本市所有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长效机制建立起来。5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出解答。
企业破产退休人员也可享医保
为保证本市退休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意见》提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使所有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即所有被认定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区县属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已经实施破产、撤销或因其他原因终止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可享受住院、门(急)诊、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
在经济发展中有部分企业会因为各种原因关闭、破产或撤销,不能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影响了退休人员的保险待遇。这次《意见》的出台,使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凡是出现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通过甄别即可享受待遇,不再与企业缴费相挂钩。
退休人员均可享门(急)诊报销
截至2009年11月底,本市参加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共149.76万人,基本实现了全员参保。其中,有17.11万退休人员按照“大病统筹”模式,享受住院、门诊特殊病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待遇,不享受门(急)诊报销待遇。通过出台政策,在不增加退休人员负担的情况下,以政府补助的形式,使所有退休人员均可享受门(急)诊报销待遇,有效提高了退休群众的保障水平。
这项政策既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又包括关闭破产撤销企业的退休人员,还包括在个人窗口办理退休的人员,制度涵盖了各种形式退休的人员,制度涵盖各类群体,实现了制度的最大限度的可惠性。
新覆盖退休人员办理手续流程
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相脱钩的政策已经于2010年1月份正式实施,凡属于制度覆盖的人员,应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可由企业或退休人员本人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后出具报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确认,退休人员即可享受相应待遇。
政策答疑
问:这次社会保险制度调整的显著特点?
答:调整完善后的社会保险制度,有四个显著特点。
第一,人民群众的待遇水平普遍提高。比如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增加了30元的缴费补贴;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实现脱钩;全体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门(急)诊报销待遇;提高了门(急)诊、住院和大额医疗费救助的最高支付限额;失业人员按照医疗保险标准享受待遇,标准普遍提高。
第二,制度整合力度较大,政策衔接比较顺畅。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实行失业人员医疗保障政策与医疗保险相挂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基金整合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制度的调整力度非常大,整合后制度将更加公平,制度运行将更加顺畅。
第三,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这次制度调整完善,不是单纯的修修补补,而是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建设,有利于制度长期稳定运行,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待遇水平和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比如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实现脱钩,就建立起保证退休人员能够人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长效机制。
第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方便用人单位和人民群众。主要是从社会保险缴费方式、待遇发放方式、医疗保险就医方式和结算方式等角度强化了信息化建设,这几个方面关系每一个人的切身实际,加强建设能切实方便用人单位和人民群众。
问:信息化建设包括哪些方面?
答:信息化建设具体涉及三个方面内容。
第一个方面是缴费方式,扩大电子认证范围,全面实行各项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缴费,就是讲要逐步实现用人单位和个人通过社会保险的专网缴费,既方便又快捷。
第二个方面是待遇发放方式,目前我市养老保险已经实现社会化发放,我们将通过扩大经办代理银行范围和社会保障卡的发放,逐步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
第三个方面是医疗保险的就医方式和结算方式。参保人员就诊就医,通过联网结算,只需要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医院再行结算,有利于较少群众垫付费用。目前,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实现了联网结算。同时,我市全面实行医疗保险刷卡付费结算,即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必须配备医疗费用刷卡付费结算系统,确保参保人员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和银联卡刷卡支付结算医疗费用,逐步改变现金结算的模式,切实方便群众。
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在门(急)诊制度的保障范围上,本市实现了参保人员全部覆盖、全员参加?
答:是的。本市自2001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就建立了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门(急)诊统筹。制度运行中,考虑到部分困难企业和城镇个人无力参加,我们本着保大病、保基本的原则,首先保障了这部分人群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2007年的时候,为了鼓励三类企业退出市场,通过政府出资的形式,我们一次性解决了20万退市企业退休人员的门(急)诊待遇。今年,仍然通过政府帮扶的形式,使所有参保人员可享受门(急)诊报销待遇。
问:这次扩大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的覆盖范围,主要涉及哪些群体,政府又将如何帮扶?
答:这次扩大门(急)诊补助范围涉及人群72.04万人,其中包括在个人窗口参保的城镇个人26.34万人,困难企业参保人员6.81万人,其他单位人员38.89万人。
在资金的筹集上,政府拿大头,单位和个人出小头。具体来讲,企业按照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缴费,城镇个人按照上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缴费,其中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财政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予以补助,如果出现资金不足,由市里统一补足。
问: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在扩大覆盖范围的同时,也对制度的报销办法进行了调整,是如何考虑的?
答:将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按照年龄划分报销比例的办法,调整为按照医院级别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第一点考虑,是引导参保人员小病进社区。目前,大医院和社区医院的门诊就诊人数失衡,以2008年为例,全市三级医院门(急)诊就医74万人次,而一级医院仅为8万人次,三级医院是一级医院的9倍,要通过政策引导实现小病在社区。
第二点考虑,是有利于门(急)诊制度的健康运行。大医院医疗费用高于社区医院,以2009年上半年为例,三级医院次均费用182元,社区医院116元。制度调整后既降低基金风险,又减轻了参保人员负担。
第三点考虑,是便于管理,提高经办效率。职工和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报销比例,有利于经办管理,简化流程。同时对所有参保人员公平对待。
问:制度的报销办法进行调整后,市民能得到哪些实惠?
答:调整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实行与医院级别相联系的补助办法,我们坚持待遇不降低,切实实惠百姓的基本原则。办法调整后,广大群众的门(急)诊待遇得到三项显著提高:提高了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5000元统一提高到5500元。提高了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结合社区“零差率”药品的销售,参保人员在一级医院就医,可享受更多的优惠。大幅度提高了在职人员的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平均报销50%提高到平均报销65%,提高了15个百分点。(记者于海珍通讯员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