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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银监会获悉,银监会已正式批准北京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筹建消费金融公司。这标志着消费金融公司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存在了400年之久的金融业态终于在中国“破冰”,而北京有望成为最早尝鲜的城市。
-新闻事件
首批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
在去年7月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以后,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已于昨天获得银监会同意筹建的批复。
首批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将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其中,北京银行拟在北京市设立独资的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拟联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在上海市设立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都银行拟联合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在成都市设立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批复,上述三家消费金融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此外,天津市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正在审批之中。
-专家解读
意义:金融创新的重大突破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是国内推动金融创新的一大突破,有利于完善金融体系,进一步扩大消费,发挥金融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持作用。
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教授认为,试点消费金融公司反映了我国通过金融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探索,体现了我国在初步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后坚持在金融领域改革创新的决心。
成效:短期效果不会太明显
宏源证券债券分析师杜征征表示,短期来看,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存款,在试点阶段不涉及房地产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目前这二者在我国信贷市场占有较大比重),且准入门槛较高,所以对于消费的刺激效应不会太明显。长期来看,目前我国消费信贷的比例只占贷款总额的12%左右,与美国95%的水平相去甚远,消费金融公司今后在促进消费方面的作用会不断增大。
建议:加快征信建设降低准入门槛
杜征征表示,为促进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必须要加快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和全国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为消费信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要拓宽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不然亦无法消除消费金融公司自身风险大、融资难的困境。此外,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提醒:由消费金融公司设立所带来的消费者过度依赖信贷消费的风险也需注意。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目前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门槛较高,这主要是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但从长远来看,消费金融公司要想从试点走向成功并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更大的发展,仍需本着降低门槛、引入民间资本的思路进行。
-深度分析
仍面临消费习惯等多道坎
在我国尚属新业态的消费金融公司目前仍处在试点阶段,未来能否真正拉动内需、打开消费上行空间仍有待观察。消费习惯、选择的可替代性、业务范围的界定等都是未来消费金融公司需要面对的问题。
从消费习惯上来看,中国人依然对“透支未来”持有谨慎的心态。在上海一家美资公司工作的黄小姐表示,不会为了消费而消费,而且目前信用卡已经让自己产生了不少“幻觉”,暂时并不会去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从新浪网的一项调查来看,也仅有半数的人表示会选择消费金融公司贷款。
尽管和传统的银行融资渠道相比,在目标客户、分销渠道、提供的产品以及风险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消费金融公司的差异化服务仍将是其面临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中信建投首席宏观分析师魏凤春认为,这种消费模式可能不太符合中国居民的消费习惯。在大额资金需求上,居民仍会优先向银行借贷,而小额消费可直接通过信用卡支付。新浪网的调查显示,选择贷款消费的人中有49.5%没有明确的消费方向,选择用于旅游、家电、婚庆等非刚性消费的占比很小。
对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不少人士并未持乐观态度。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合作项目负责人段绍译认为,从拉动内需的本质上看,只有一级财政补贴才能对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构成直接和关键的作用,消费金融公司对拉动消费作用有限。据新华社
-名词解释·消费金融公司
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受到不同消费群体欢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周期短等独特优势,能刺激居民消费,增加有效需求。(记者马文婷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