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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日起,到过年的那一天,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年关将临,关于“年关就是廉关”的规劝,又将年复一年地重现。这句话,我们的公众,讲过不知多少遍,只差将嘴皮磨破,而我们的不少官员,耳朵里老茧都要听出来了——可是效果如何呢?
关于“年关”的警钟,不料这几天又雷鸣了一次——韶关市公安局的叶局长叶树养,被查出受贿1800多万之巨,还有1600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但这位叶局长的受贿,可不是“一手办事,一手收钱”那样的“直白”,恰恰相反,他替人“办事”,当时决不收受一文钱的。那么几千万元的贿金,是怎么收入囊中的呢?都是过年过节的“礼金”。逢年过节之时,叶家门前车水马龙,送礼送钱门庭若市,大多是他给“办”过“事”的单位,大多是请他“帮”过“忙”的干部,据叶树养自己交代,“一个年节,要收一二百万元”,叶局长当权19年,年年过年坐收百万,所以才有了几千万的“家当”。
过年过节,送礼包钱,本来是中国百姓的一种“人之常情”,没料到这民间的“礼尚往来”,却成了官场的一个“规矩”。你要巴结上司,平时不好出手,一到过年过节,便“孝敬”得顺理成章;你要有所请求,平日难以启齿,到了年关脚下,便“一点心意”表得那样自然。久而久之,这种“人情”,变成为一大“规则”,成为一个下属“懂规矩”、“明事理”的表现——人家都送,你不上门、不出血、不“孝敬”,不是要视同异类,甚至逐出“圈子”么?难怪大家都送。这情景,可以听叶树养的交代——“每天谁来过,我都记不得了,来人把‘红包’一放就走了。有的塞在枕头下,也有的放到花盆里……”所以一个年节,才会有“一二百万”,所以19年下来,竟“积攒”了好几千万!
因为“年礼”成风,因为“大家都送”,所以有的贪官腐吏,竟将“年关”当成了“财门大开”的时机,当成了受贿发财的“节点”。一个“年”过下来,日进十万金有之,票子点不过来也有之。当然借“年”发财的经验,还被他推而广之,于是生造出林林总总的“节”来——关于领导嫁女,要摆百桌盛宴,“礼金”用蛇皮袋还装不下的事儿,关于镇长老父大寿,要开280桌的流水席,6名“工作人员”收钱收到手酸的实例,不是早已见了报端么?至于某上司住一礼拜医院,笑纳“慰金”十万,某官员虎子过生日,一年之内,过了四次,收受礼金数十万等等,也早已不是什么罕见的新闻了……
至于叶树养这位局长大人,他的借年纳金,当然已是更为极致,已经说过他为人“办事”,从不当时收钱,但总留下一句“过年再说”的“暗示”。按照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对叶案的分析,叫做“利用权钱交易节奏的放缓、空间的转换和时间的延长,改变权钱交易的表象,混淆问题性质,把收受贿赂的踪迹掩盖起来,是他违法行为的重要特征”——原来如此!不知道具有此种“重要特征”的受贿犯罪,在生活中是否仅此一例?不知道以为借年节纳财就可以“掩盖踪迹”的,在官场之中,是否只有叶树养一人?
年关将届,今年的“年”,叶树养是要在监牢“过”了——年关将届,读一读叶案的“重要特征”,不知道能否成为振聋发聩的一记警钟,从而有助于将今年的“年关”,真正变为“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