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州荔湾区中茶茶叶交易市场的两百商户群情汹涌,拉起“还我路权”、“走投无路血本无归惨惨惨”等横幅,抗议市场唯一的车道被园区物业管理公司以维修下水道的名义突然拦腰截断,至今半个月仍无法恢复,造成市场生意惨淡。商户们认为,车道被断与未向园区物管公司交纳广告赞助费有关。(1月12日《羊城晚报》)
天下之大,真可谓无奇不有。旧时有绿林好汉设障拦路强收商人“买路钱”,今时穷乡僻壤也偶有刁民穷得发慌蓄意毁路借机向路过车辆收“修路费”,不足为奇。今日广州,挖路之人自然深谙“路通财通”之道,其智商本该用在疏通市场通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之上,不料“聪明透顶”,竟反其道而行之,使出“挖路断财”逼人“出血”的下三滥招数,等于拦路抢劫、杀鸡取卵,令人匪夷所思。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人还是笃信权势可以欺人压人那一套,无权势的就来蛮的,企图逼人就范,显然已经是过时思维,十分的不入流。就“挖路断财”事件,虽然挖路方狡辩称曾经告知经营者交纳广告费,并无强逼,而且挖路是为了扫除水浸点,只是因为有电缆光纤、没工人等原因造成进度比较慢,但从两件事的“巧合”近乎天衣无缝来看,其实已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俗话说,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事至如此,挖路方是否亲口承认挖路就是逼迫商户交几万元广告赞助费,其实已不重要。退一步讲,即便真如挖路方所说的收钱是为了设置大型的户外指路广告牌,而且也许在挖路方看来,挖路逼赞助不是损招而是绝招,但其最终犯众怒,乃至引发群体剧烈抗议事件,已经宣告挖路是失败的庸计蛮招,值得反省。
中国人崇尚和气生财,推崇利益共赢。商户与物业管理唇齿相依,本应是“一家亲”,因为唇亡则齿寒。对于广告宣传这种关系到彼此同命运共荣辱的事,应该遵循协商的程序,而不是物业一方独大,削尖脑袋要榨商户的油,甚至明显的报复。双方利益相连,一方一意孤行,以“我的地盘我作主”自居,既不合乎市场经济体制之下商业行为运作规范,也不符合人民生活民主议事的基本要求,更不合法。这些浅显的道理挖路方不该是不知道吧?
再有一个值得提出的问题是,两百商户争的不是路权,而是合法权益。由于路被挖断,商户每日损失过百万元,已多次向相关部门求助,却得不到回应。他们“忍无可忍才在市场拉起横幅”,希望能引起重视,帮他们解决困难。无论商户的行为是否过激,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政府部门亦应及时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