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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管中国政府并不是唯一一家
美国政府在911事件后出台爱国者法案。这个法案以防止恐怖主义的目的扩张了美国警察机关的权限。根据法案的内容,警察机关有权搜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减少对于美国本土外国情报单位的限制;扩张美国财政部长的权限以控制、管理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动,特别是针对与外国人士或政治体有关的金融活动;并加强警察和移民管理单位对于居留、驱逐被怀疑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外籍人士的权力。这个法案也延伸了恐怖主义的定义,包括国内恐怖主义,扩大了警察机关可管理的活动范围。美国甚至允许不经许可,执法机关就能监视公民通讯。
加拿大的个人信息及其电子文件法案本身就允许执法机关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调查个人信息。2007年加拿大媒体报道,执法部门正在争取不经许可而进入公民私人信息的权力。同样在2007年,一条新的法案要求加拿大的互联网服务商和手机服务商在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向警察即使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互联网地址等。
根据加拿大CBC网站报道,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和瑞典都有类似的法律条款。
英国2000年的调查权力规范法案就明确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安装相关系统来帮助执法机关追踪电子通讯。
Google高调退出中国可能不单纯
2010年1月7号,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在国务院请吃饭。这是一场小规模的晚宴,规模虽小,来客却都是通讯科技界的重量级人物。客人名单上有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Twitter联合创始人杰克·多尔西(Jack Dorsey)、微软首席研究与战略官克瑞格·蒙迪(Craig Mundie),以及Mobile Accord总裁James Eberhard, Cisco的行销总裁Susan Bostron,纽约大学教授Clay Shirky, Personal个人民主组织创始人Andrew Rasiej等。这是美国国务院利用信息技术来推进美国外交目标的努力的一部分。
没过几天,在2010年的1月12日Google就跳出来。Google是否在为美国政府的政治目的服务呢?大家拭目以待。如果Google成为美国政府的政治打手,那中国政府对其政治约束是完全必要和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