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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预算处原处长刘林祥,日前因涉嫌挪用近4亿元农业补贴款被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据了解,该案是北京市近几年来所发生的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件。(据1月17日《新京报》报道)
4亿元,这可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如果将这笔粮食补贴专款如数下拨,按每户种粮农民平均补贴400元的话,将使100万农户从中直接受惠。数百万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将因国家的惠农补贴政策而得到充分调动,那么,国库的粮食将会更加充盈,国家的粮食安全也会更有保障。可国务院这一良好的初衷、切实的措施,以及广大种粮农民急切受惠的期盼,就“梗阻”在这样一个小小的刘处长手上,实在令人扼腕痛心!
刘林祥借给他朋友公司经营的3.96亿元农业补贴专款虽已大部分被收回,但如此大案发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则更应值得彻究。
刘林祥挪用国家农业补贴专款近4亿元,数额巨大。且他又是财会干部,自然知道挪用这么多公款该当何罪,可为何又敢斗胆逆行,是否有人在其背后默许支持、给以“脚力”,以便从其营利中分得“一杯羹”?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个省部级部门,刘林祥只是一个具体负责3.96亿农业补贴专款的预算、发放工作的处长,这些钱应该分拨到哪个省(市、区)、哪个部门,应拨多少,应拨资金究竟有没有到位,刘的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至少应该在“百忙中”“亲自”过问一下,不然他们平时又在“忙”些什么呢?如果过问了、检查了,就会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避免如此大案的发生。
按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肯定设有纪检监察和财务审计部门,这些部门应切实履行对大额资金流向的跟踪监管和审计督查职能,这些具有督察之职的“猫”案发前又到哪里去了?
涉农资金历来是块“唐僧肉”,不少人都想在上面打主意。各地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不妨以刘林祥案件为教训,来个举一反三、彻底排查,看看其他地方和部门有没有对涉农补贴资金“雁过拔毛”、甚至截留挪用、贪污自肥的问题,说不准还真的能查出大大小小的刘林祥们来!(游本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