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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渤海二手车城有人私自打井取用地下水,我们担心地面会因此下沉,危及到周边的安全。”日前,接到知情人的反映,记者立即赶往现场采访。
环渤海二手车城位于解放南路延长线上,紧邻环渤海汽车城。在知情人王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这些井。从外观看,这些井没有井口,只有伸出地面的水管或机井。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些井有的在屋里,从墙壁或地面处伸出一个水管,有的虽然在室外,却被各种堆积的杂物挡着,一般人很难看到。
观察发现,这些井与分布在二手车城里的一些散户商家共存,与这些井相伴的现象是,很多商家的门前都摆放着若干只水桶,大小颜色不一。
王先生担心,这样取用水,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以前,夏天下雨,这里没积过水。但自从去年夏天以来,这里开始出现雨后积水的现象。有人猜测,可能是因为这些井取水没节制,导致地面下沉的缘故。”
环渤海汽车城工作人员就此接受采访时称,汽车城与商户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车城把场地和办公用房租用给商户并向商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商户向车城交纳服务费和租金。对于部分商户自行打井行为,此前环渤海汽车城根据举报也曾调查过,初步统计,共有约20口这样的井。对此,汽车城“只能劝阻,因为我们没有执法权,商户们不听,我们也没有办法。”
>>>水务局:
井深不超20米不违规
对此,天津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接到过相关举报,并且去检查过,结果发现该汽车城招商后,有二三十户商户没水源。因为一些二手车比较脏,不洗干净不好往外卖,所以才有了这些井。“井只有两三米深,出水量也很少。现在这些水井都冻上了,已经不能使用了。”该工作人员称,这些井是环渤海汽车城统一打的。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或个人打井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但前提是打的井深度超过20米。“像这种浅层井,不在办法规定范围内。”
关于“环渤海汽车城统一打井”这一说法,昨天,环渤海汽车城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此事不属实。“我们没有给任何商户打过井,而且也不知道水井的深度。我们也很担心无节制取水影响到周边的安全。当初,水务局就此事来调查时,我们曾积极予以配合,但直到现在,也没有见到任何处理结果。”
>>>律师:
水务局说法“站不住脚”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任秀福律师认为,汽车城和水务局的说法都值得商榷。
“汽车城作为出租方,承租人未经其许可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方有权制止,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甚至可以因此解除租赁合同。在租赁区域内挖井取水,应属于改善或增设它物,作为出租人的汽车城有权干涉。”
“水务局工作人员的答复依据的应该是1986年6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等五种情况外,只要取水,就都应当申请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同时,《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规定,单位自建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必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依照国家规定申请取水许可。上述两个法规不仅实施时间在《天津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之后,而且是全国性的法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任秀福认为,水资源是公共资源,未经许可不能随意取用,水务局的上述说法“站不住脚”。
据天津大学土木建设方面的专家介绍,地表下20米以内的水,只要取水量不大,对周围建筑的安全基本没什么影响。(记者高立红实习生王彦淇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