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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19日政协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王文华副主席代表市十二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委员们认为,《报告》全面客观总结了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充分反映了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取得的成绩。《报告》提出的2010年政协工作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和中共天津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体现了市十二届政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基本思路,是推动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