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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暖壶引发一起校园斗殴,致使3人受伤。日前,该案经南开区法院审理,3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姜某、宋某是河北省邯郸来津的高自考学生,几人分别居住在一公寓不同宿舍内。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姜某、宋某等人与居住在另外一间宿舍的学生齐某因暖瓶破碎问题发生摩擦。齐某等人找到王某等人的宿舍,要求对方赔偿一个新暖瓶。王某让齐某拿走宿舍的暖瓶了事,而齐某却将暖壶摔碎在地,几人为此发生争执。
齐某被劝出宿舍后又将宿舍门踹开,门玻璃顿时碎了,碎玻璃正好扎在收拾宿舍内摔碎暖瓶的郭某脸上,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齐某拿起碎玻璃扎向王某,王某一闪身躲了过去。随后齐某再次被人劝回了宿舍。
被激怒的王某声称齐某等人欺人太甚,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便手持水果刀来到齐某的宿舍,对上前阻拦的苏某左胸部、左上肢、左下肢连捅3刀。姜某将宿舍内墩布把折断,手持墩布棍和宋某随后赶到,3人一同对齐某进行殴打。其间,王某对齐某的胸背部连捅两刀,又将其认为想上前帮忙的陈某左上臂刺伤。齐某被刺伤后起身跑出宿舍,王某、宋某在后追赶,致使齐某倒地头部受伤。王某、姜某、宋某等人随后逃逸。
公安机关接报警后赶到现场控制局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齐某胸部损伤程度为轻伤,头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害人苏某为肢体软组织损伤、躯干部软组织损伤、胸部损伤的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被害人陈某左上臂软组织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09年7月,王某、姜某、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经过法院的调解,3名被告人家属代为垫付赔偿金共计16万余元。齐某等被害人撤回诉讼,并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请求法庭对3名被告人从轻判处。
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被告人姜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被告人宋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三被告为何可获缓刑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王某遇事不能冷静处理,纠集姜某、宋某等人持械殴打他人,造成两人轻伤的后果,三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被告人案发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依法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三人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庭审中认罪悔罪态度尚好,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配合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请求法庭对三被告人判处缓刑。
三被告人所在学校也出具证明材料,证明三被告人平时在校表现良好,请求法院给三被告人早日返校上学的机会。法院依法对三被告人予以减轻判处,并认为对三被告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综合多方原因遂作出了缓刑的判决。(记者王强通讯员南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