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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卫生部门获悉,日前国家多部门起草有关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法规,拟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21日进入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市卫生局表示,该法规出台后,本市将严格执行该规定。
据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介绍,由于社会公众对乙肝缺乏科学认识等原因,致使很多单位在招生、招工时通过“乙肝五项”检测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此次卫生部等多部委起草《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从昨天起利用一周时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法规要求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正式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项目。今后,本市卫生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联合教育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本市在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五项”检测的单位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医疗卫生机构违规进行“乙肝五项”检查或泄露乙肝病毒携带者个人隐私的,视情节程度依法处理,保障津城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利。
据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科盛主任介绍,乙肝病毒是经血液、母婴垂直和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若不是病人,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不会因此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记者李灏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