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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调整2010年度失业人员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关于2010年度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补贴比例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自谋职业人员和享受补贴比例为50%的灵活就业人员,月补贴额由214.59元提高到246.88元;享受补贴比例为75%的灵活就业人员,月补贴额由321.89元提高到370.31元。(记者姜艳秋通讯员崔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