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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
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信息显示,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
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
反应部分驻京机构称未接到通知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的工作人员昨天表示,官方并没有通知关于驻京办事处将被撤销的事宜。虽然不知道泰安是不是属于撤销范围内,但下属的几个县级单位按照规定应该被撤销。由于办事处在京期间经常会为泰山的旅游景区做宣传活动,也有很多旅游公司或团队通过联络处与泰山旅游景点联系接洽,该工作人员担忧,如果联络处被撤销,会对泰山的旅游业有一定的影响。
河南省洛阳市驻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称,并未得到官方通知。四川省成都市、辽宁省铁岭市驻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所属单位不属于撤销范围内,不便发表看法。(记者苏伟实习记者侯雪竹)
涉及数千家驻京办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而高层信息显示,此次方案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也就是说,将有数千家“保留”之外的驻京办面临被撤销的命运,时限是“6个月内完成”,届时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说:“被撤销的驻京办,不能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地方各级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核拨经费。一旦违反规定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表示,很多县级的驻京办变成了接待站,背离了驻京办应有的主要职能。“由于县级单位的工作协调关系,主要集中在地市一级和省一级,其与中央各部委之间直接发生的关系并不多。让它们在6个月内撤销,应该说时间还是很宽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