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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代理商忽然失踪了,数十名群众集资款打了“水漂儿”,武清经侦民警经侦查发现,代理商郭某实为某服装店的女老板,为筹集周转资金,向社会公众集资数百万元,走入犯罪的深渊。日前,该女子被依法逮捕。
精明骗子舟山落网
2009年11月,十几名群众纷纷赶到公安武清分局报案,称北京某广告公司的代理商郭某(女)向他们集资,到该还本付息的时候,却发现郭某人间蒸发了,大家才知道上当受骗。民警了解案情后,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涉众型集资诈骗罪案,并迅速开展取证工作。经核实,群众损失金额竟高达141.5万元,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郭某给受害群众开出单据的公章是北京某商贸公司的,但该公司早在2002年已注销,故郭某代理商的身份是假冒的,经上网核查,她的真实身份仅是武清区一家服装店的老板。办案民警经走访,了解到郭某经常去浙江、山东等地进货,民警兵分两路前往浙鲁两省实地取证,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经过十余天紧张地摸排工作,于2009年12月26日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筹措资金连开分店
年仅28岁的郭某原是武清区一家服装店的老板,由于店内生意红火,就想着扩大投资开一家分店。然而郭某这些年赚的钱都压在了货上,手头并没有多少流动资金,无奈之下,郭某想到了租给她门脸房的中介公司。中介公司的江老板答应可以借给郭某十万元钱,利息按照月息3%来偿还。两个月后,郭某的第一家分店经营得还不错,资金很快回笼,江老板的钱如数按期归还。江老板见郭某如此守信誉,当郭某再次向他借钱时,他把郭某介绍给了自己的一些朋友。生意日益红火的郭某胆子大了起来,准备开第二家分店,这次她又借了20万元,有了这些资金垫底,第二家分店如期顺利开张。
利欲熏心害人害己
然而事情并没有她想象的顺利,半年来,第二家店的生意一直处于亏本状态。20万的本金加上几万元的高额利息,还有亏本的钱,加起来近30万元,郭某有些不知所措,她一边想尽办法推脱还钱的日期,一边费尽心思继续筹集资金。情急之下,郭某想了一个办法,如果以个人的名义筹钱不太容易,要是有个公司做幌子,可信度会更高一些,而且这样“赚钱”岂不比费心经营小店来得容易。于是郭某私刻了北京某商贸公司的公章,以做工程需要周转资金等为由,以月利率3%至7%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签订协议的形式,先后向吴某、罗某等数十人非法集资共计430余万元。直到2009年11月,郭某实在是无力偿还高额的利息和本金,留下140余万元的窟窿后潜逃。她还交代了非法集资的钱除用来还本金和利息之外,还在威海、香河买了两处楼房。1月18日,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警方逮捕。(本报记者尹 娜通讯员刘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