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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站盗窃俄罗斯女子挎包后,被告人刘某发现包内有一本护照。由于害怕警方严查,他将财物取出后,又将装有护照的包放回了天津站。昨天,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
今年25岁的刘某是辽宁省人,于2009年春节后到天津打工。到9月中旬,刘某身上就没钱了,晚上只能到天津站二楼候车大厅睡觉。刘某发现凌晨4点到6点之间,在候车大厅的候车旅客大部分睡得很熟。刘某于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弄点钱花。去年9月25日,刘某于凌晨4时许来到天津站二楼候车大厅内寻找目标,他发现检票口前的一排坐椅上坐着三名年轻的外国女子,都已经睡着了,但是包就放在身边坐椅上。他观察了一会儿,将目标锁定在两名外国女子中间座位上。5时许,刘某装作若无其事地将女士挎包拎起出站。
刘某发现,包内除了学生证、财物外还有一本护照。刘某害怕失主报案后,因为有护照,民警会格外重视这个案件。于是将财物取出后,将包扔在火车站进站口铁栏杆附近。同年10月8日,刘某准备再次下手盗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看好财物防窃贼
春运期间,火车站旅客流量大增,不法分子往往趁着旅客夜间熟睡之机盗窃财物,或者与旅客搭讪取得旅客信任后骗取、盗窃财物。2009年,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就审结了多起在候车室或列车上发生的盗窃旅客财物的案件。值此“春运”,候车和乘车旅客应提高警觉性,照看好自己的财物,不给窃贼可乘之机。(记者张家民通讯员王彧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