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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家友 |
龚刚模团伙案1名律师出庭证明龚曾遭刑讯逼供
与第一次开庭有所不同的是,在李庄的辩护人向一审法院申请传召证人出庭作证后,其申请都被以“证人不愿意出庭”为由而搁置。而在昨天的二审中,辩方首度成功传召了两名神秘证人出庭作证。
第一位证人是龚刚模涉黑团伙的2号被告人樊奇杭的辩护人朱明勇律师。在庭审开始前,记者采访了朱律师。
据朱律师介绍,他本次出庭主要是要证明两方面的情况。第一方面是其在为樊奇杭辩护时,所了解到的龚刚模等人确实遭受到刑讯逼供的情况。这些情况在龚刚模案件开庭时曾一度被法庭禁止谈论,甚至连朱律师在庭审时问题刚一涉及到此就被警告并打断。
另一方面的情况就是朱明勇在为樊奇杭辩护时,曾与为龚刚模辩护的李庄有过多次的交流,而交流的内容也主要集中在龚刚模向李庄陈述的关于刑讯逼供的情况上。
“我出庭作证不是以律师身份,而是以一个知道案件情况的公民身份,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我有义务出庭把所有问题讲出来。”朱明勇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另外一名证人是李庄的助理、已经被重庆警方同样以伪证罪刑事拘留的马晓军律师的岳父。据了解,由于马晓军律师一直居住在岳父家里,所以其岳父对于马晓军的情况了解得比较多。
李庄辩护律师新证据称警方安排龚刚模背诵口供
在昨日的庭审中,李庄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四份新的证据,而这些证据在一审的过程中一度被公诉机关以保密为由拒绝透露,更有意思的是也正是这些保密的证据成为了李庄有罪的直接证据。
第一份证据是重庆律师吴家友的供述。在他的供述中明确指出,李庄是希望吴家友找到曾经目击过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证人出庭作证。而在公诉机关的指控中,李庄是让吴家友通过贿赂的方式收买警察作伪证。
第二份证据是李庄的助理马晓军在随同李庄第一次会见龚刚模时的手写笔录,该份笔录目前也在重庆的办案单位手中。该笔录的内容清楚地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李庄问:你有没有受到刑讯逼供?龚刚模回答:我被刑讯逼供了,我在铁山屏民兵训练基地被吊打了七八天。”
第三份证据是李庄第二次会见龚刚模时的会见笔录,还是手写体,其内容为龚刚模详细讲述他被刑讯逼供的过程和细节,并且还讲过有一男一女两名警察为其治疗伤口。
第四份笔录是最具备冲击力的一份,是李庄第四次会见龚刚模时的笔录,在该笔录中,龚刚模称警方先编写好了他的交代材料,然后让他背诵熟练后,再拿来录像机拍摄他的交代过程,并制作成他做出有罪供述的录像资料。
李庄的辩护人告诉记者,在第一次庭审中,公诉机关说什么也不肯向辩护人出示这些证据,并且一审法院还根据这些证据定了李庄的罪。现在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取证申请,这些可以说明问题的证据才浮出水面。
调取录像资料申请被驳
据李庄辩护人透露,除了传召朱明勇及马晓军亲属的申请被允许外,其余向法院提交的取证申请全部被驳回。
这些被驳回的申请分别是传召龚刚模等人出庭作证申请、调取警方拍摄的李庄会见时的录像资料、调取龚刚模案件的相关证据资料等。
李庄的辩护人告诉记者,这些申请全部被法院驳回,但是驳回的理由却很有意思:“办案单位一面说没有对李庄会见时的过程拍摄录像,一面又说根据录像显示李庄有眨眼睛的动作。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而法院却又不让调这些证据,我有理由怀疑这是在掩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