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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国税局获悉,天津市去年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全年享受到优惠政策的车辆共158133辆,共缴纳车购税4.5989亿元,平均每辆车缴纳2908元。
据介绍,去年全年,购置税优惠政策对刺激汽车消费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特别是下半年车市交易异常活跃,许多购车人抢搭政策“末班车”,小排量车的销售出现集体“井喷”。今年起,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按国家规定的7.5%征收,相比去年的5%提高了2.5%。
税务人士提示新买车的市民注意:国家税务总局对每款车型规定了最低计税价,如发票上的计税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按发票价征收购置税,如果发票上的计税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征收。如某款型号车辆最低计税价为10万元,而厂家促销价格下调到8万元,那么购车人仍要以10万元为基数缴纳购置税。(记者刘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