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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各地上涨最低工资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继北京、重庆、东莞、上海等城市之后,天津在近日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会上发出声音。2010年天津将继续增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以促进企业职工增收为重点,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为契机,以落实困难群体帮扶措施为抓手,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政策、加强监管、优化分配结构等综合性措施,促进收入水平提高,努力实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的目标,并明确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津城最低工资年均增长约10.8%
1995年,天津开始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到2008年,14年间共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3次,从最初的210元到820元,增长了610元,年均增长约10.8%。其中,1995年1月和7月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998年和2000年标准未变。离现在最近的一次调整是2008年4月1日,各区、县实行统一的每月820元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年底以来,全球金融危机使许多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大批企业裁员减薪。在特殊形势下,天津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为了减轻企业压力,稳定就业岗位。2009年年初,天津实施了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岗位的“四补、四降、两缓”扶持措施,为358家困难企业兑现补贴2.1亿元,稳定15万个就业岗位,为企业减负15亿元,涉及职工185万人。
人均可支配收入去年增长11.4%
虽然去年天津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职工群众的收入呈现了稳步增长趋势。去年,天津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全部兑现到位,惠及14万名教师和退休人员。同时,劳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了公务员加班和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大力促进企业职工增收,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到7000户、63万人,实行劳动报酬总额目标考核的106个单位对全市的贡献率达到62%,中夜班津贴、防暑降温费等16项工资福利待遇全面提高。截至去年年末,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30元,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实现了年增长10%的目标。
三方式增收惠及10万低收入职工
2010年天津将通过三种方式促进企业职工增加收入。
一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市政府的部署,2010年将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预计惠及10万名低收入职工。严格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各区县、各行业要以新就业的试用期人员和非公经济从业人员为重点,检查最低工资执行情况。对确需在部分岗位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劳动报酬的企业,实行报备制度。
二是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把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加强与工会组织协调配合,指导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协商工资水平和增幅,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协商弹性工资、弹性工时等问题。加强履约监督检查,工资协议要向全体职工公示。力争全年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达到1万户、覆盖职工100万人。
三是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各集团总公司要将职工收入增长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督指导,促进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010年天津还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稳慎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管理工作。在规范和清理核查现行津贴补贴的基础上,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根据人力社保部的部署,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发放和管理办法。
中低收入群体看病就业都有保障
目前,中低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城乡低保户、长期失业者、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员、重大疾病患者、残疾人以及优抚对象等人群。去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增加群众收入、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意见,包括10个方面20余条措施。2010年,劳动部门将会同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工会、妇联、残联等组织,抓好帮扶措施的落实,着重解决这些人员的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