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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红桥区三号路的佳园里市场口,不足100平方米的地方就聚集了6个“流动炮摊”。这些炮摊相互砸价的同时,更拿出用炸药制成的鞭炮招揽顾客。
为了躲避检查,这些摊主更是只把少量鞭炮摆在摊上,而将大量鞭炮藏在附近车内。
流动摊位 价格便宜
车里藏货 多要现取
昨天16:00左右,在红桥区三号路上的佳园里市场口处,每隔三四米就能看到一张小桌。这些小桌上都摆满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鞭炮,其中包括了“中华大地红”、“啄木鸟”、“王中王”等多个品牌。
来到一张摆有10多包鞭炮的桌子前,一名男摊主指着厚厚的一包鞭炮说道:“这5000响的,咱才卖20块钱一包。”一名围观者问道:“你这就这么点儿?”男摊主随即说道:“你想要多少?咱这有的是。”听说要买4包,男摊主向身后的一名伙计努努嘴,这名伙计转身向市场内跑去。不到一分钟的时间,4包炮就被伙计取了回来。记者尾随这名伙计,来到了在市场口不远处的一辆农用三轮车旁。伙计掀起车上的棉被取货的瞬间,记者看到车内藏有10多个大型纸箱。虽然这些纸箱上都标明是水果,但箱内都装满了用红纸包裹的鞭炮。
附近的另一个鞭炮摊,一名40多岁的男摊主炫耀:“我的炮最响了,这是‘雷子’加电光的。”说完,他拿起了一把外形明显比其他鞭炮都大的鞭炮,说道:“实话告诉你,这是黄药的,也就是炸药的。你放心吧,咱这炮绝对响。”
违反治安管理 应依法受处罚
记者在现场观察的半个多小时里发现,这6家流动炮摊的生意都不错。仅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就先后销售出了近百包鞭炮。而与他们相比,不远处的两家悬挂有“天津市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摊位旁却是少有人问津。其中一家摊主介绍说,由于这些流动摊上销售的鞭炮都不是从正规渠道购进的,所以价格才会低很多。
“如果真是用黄色炸药制成的鞭炮,不仅坚决不允许生产、储存、销售,而且对燃放者自身安全也是一种危险。”相关部门表示,《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从事鞭炮销售的单位一定要取得《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像这样的流动摊位是不可能取得该许可证的。
应该指出的是,国家早已经明确规定,不允许使用炸药来生产鞭炮。这主要是因为炸药中含有超量的氯酸钾成分。由于这些化学成分极不稳定的同时,产生的爆炸力也很大,市民一旦燃放这种鞭炮会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
公安部门也表示,对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恶劣后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撰文/摄影 新报记者 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