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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中职“涉农”学生免学费
免学费标准: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每生每年2500元,技工学校每生每年2200元
免学费范围:本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免学费学生:约为6400人
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天津市研究制定《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办法》,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按规定范围、比例和标准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免学费标准为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每生每年2500元,技工学校每生每年2200元。
根据相关要求,免学费资助范围为本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在校生5%确定,涉农专业学生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本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目前,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12.2万人,享受免学费学生约为6400余人。免学费所需资金由中央和本市按比例负担。按照要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到2012年秋季学期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相关标准。本市将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切实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同时,市有关部门将定期对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记者张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