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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安全监管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各零售点经营的品种必须是C、D级的烟花爆竹,旋转升空类品种不允许销售。
今年,全市共批准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1182个,其中市内六区329个,环城四区239个,其余区县614个。各网点的临时零售时间最早从1月22日开始,最晚到3月16日结束。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今年市内六区和滨海新区的塘沽、大港零售摊点均进入防火阻燃棚销售,防火阻燃棚由批发企业免费提供,同时积极鼓励其他区县推行防火阻燃棚。与此同时,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各零售网点均要悬挂有“天津市烟花爆竹零售点”统一标志的红色横幅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销售人员佩戴统一资格证,销售的产品上均贴有2008年-2010年标志。
目前,市安全监管局已会同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组织对各区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各区县也组织相关部门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记者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