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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西区小海地某居民小区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夏利轿车快速冲向路边,将一棵小树撞倒在地。据目击者介绍,肇事车为黄色“学”字牌照,驾驶员是个女学员,随后由教练将车开走。
据目击者王先生介绍,当日12时,河西区小海地渌水道天津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门前,一辆悬挂“学”字头黄色牌照的夏利轿车转弯时由于转向过度,再加上车速过快,司机来不及刹车,车辆就冲上便道撞上一棵碗口粗的小树。夏利轿车前保险杠损坏,小树被连根拔起歪倒在路旁。事故发生后,坐在驾驶座位上的女学员由于过度惊吓,下车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教练从副驾驶位下车后,走到女学员身旁询问是否受伤。随后,该教练扶起学员,驾车离开。
王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时他距离那棵被撞倒的小树不到50米,所幸附近小学已经放假。
记者调查发现,渌水道、微山路、友谊南路延长线等一些车辆行人较少的路段,以及尚未竣工的快速路、桥梁下都成了练车者的“天堂”。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驾校教练告诉记者,在僻静路段练车,一来可以锻炼学员的路感,二来可以使学员更快适应市内路况,而更重要的是,在这些道路上练车每小时收费25元到40元不等,比在正规驾校训练场地练习至少节约20%的费用。
记者问及行人安全时,这位教练表示,学员练习车辆的副驾驶位上都有一个辅助刹车踏板,学员没反应过来时教练可以踩踏板辅助刹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记者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