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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罗彩霞案管辖权”一案。罗彩霞本人未出庭,而邵东县第一中学、邵东县教育局以及贵阳市教育局均委托律师出庭参加诉讼。
罗彩霞起诉王佳俊及其父母王峥嵘、杨荣华,以及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一案,在本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立案后,邵东县第一中学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该案管辖权提出异议,但被西青区法院驳回。
昨天是罗彩霞案管辖权二审开庭。邵东县第一中学和邵东县教育局的律师表示,各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都不在西青区法院管辖范围内。而且罗彩霞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已下发,对于罗彩霞来说本无损害结果。所以这个案子在天津的法院审理是不适合的,应由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管辖。贵阳市教育局的律师表示,对管辖权不发表意见。
而罗彩霞的代理人、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国强认为,即便相关证件已下发,也存在侵犯罗彩霞姓名权的行为。本案中,罗彩霞的姓名被冒用,导致其教师资格证一度不能下发,网银业务至今不能办理。所以说,本案存在侵权结果。而且该结果的发生地就在西青区,所以西青区法院对该案是有管辖权的。本案其他几个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据悉,法庭将在细致审理的基础上做出终审裁定。记者张家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