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天津市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批复》,批准在天津市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并同意天津渤海通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目前,天津渤海通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正在原有代兑点业务的基础上,加快设立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
据了解,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9年11月决定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地区扩大到包括北京、上海和天津在内的13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记者柴宴宾 通讯员杜斌 李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