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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对外宣传工作会议上,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指出,目前,一些部门以有新闻发言人制度为由,推诿、拒绝记者采访。“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有效渠道,它不应成为阻碍新闻采访的制度。”(2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伍皓这一批评确实击中了当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一大软肋:本是政府新闻公开和政务透明的窗口,是媒体获得新闻的渠道,却在现实中异化为阻碍采访的工具和借口。有了新闻发言人,官员可以“请找我们的新闻发言人”理直气壮地让记者吃闭门羹,而新闻发言人又可以“领导未授权发布此消息”微笑却冷漠地将记者拒于千里之外,记者不知道再找谁去了。
不少地方还在新闻发布制度中明确规定,官员不得就突发事件匿名向媒体爆料,必须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表面是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实质是以垄断新闻源的方式控制了信息的发布,将本该无障碍地发布信息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当成了控制新闻的手段。新闻发言人反成为采访障碍,这种变异是如何发生的呢?其实也许没有发生什么变异,一些地方设立新闻发言人本来就不是为了什么“方便媒体采访”和“让政务信息透明”,而是在垄断信息源从而控制新闻发布。
这就背离了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初衷。最近,央企准备设立新闻发言人。国资委一负责人说,基于近期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国资委将适时出台文件,指导央企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新闻发布机构等,对舆论加强引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舆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新闻发言人职责的一部分,无可厚非。令人担心之处在于,设立新闻发言人之后,当某个信息不利于央企形象,他会发布吗?当央企爆出某个丑闻时,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时会客观地坦承真相吗?当舆论不利于央企时,新闻发言人又会如何表现?
当设立新闻发言人的目标被设定为“减少负面新闻”和“创造好的舆论环境”时,他很容易沦为一个信息操控的工具,成为控负和灭火的消防员。当带着这样的控制目标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时,新闻发言人自然就会忠实地履行着其“方便其他部门推诿卸责”的功能:有什么请找我们的新闻发言人。而发言人已经练就一副高超的打太极技艺,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在对付记者上炉火纯青。
出现这样的问题,错不在新闻发言人,而在于少数决策者对这一制度的价值和目标作了错误估计——公众的充分理解,必须建立在充分的信息披露基础上。指望通过在信息发布上取舍引导舆论,结果只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