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谁有多余的发票啊,给我吧,我可以收购。”“本人手里有餐饮发票1350元,还有一些出租车发票,有想要的吗,价钱好商量……”临近春节,在滨海的一些网站论坛里不时出现了一些类似的售卖或者购买发票的帖子。记者了解到,这些帖子的发起者多是一些需要发票充帐的白领。
在大港某公司的小王就是上网搜刮发票的成员之一。他告诉记者,公司年度财务报销工作到了年底就截止了。公司规定员工每人每年可以报销一些旅游费和健身费。可是这一年以来,他忙于工作和家里的事物,根本没出去玩儿过。眼看本来应该有的福利就要随着春节的过去烟消云散,小王只好在朋友中间和网络上寻找合适的发票。小王告诉记者,像这样到处搜寻发票的人,在他的同事里并不在少数。
随后记者了解到,每到年底,餐饮、健身、旅游等行业的发票都是抢手货。在一些单位,总是将平时培训、旅游、乘车等费用纳入员工的福利中,到了月底或者年底,用不同的发票来报销。因此,每到年底,各种发票在白领中间就成了抢手货。一些人也会刻意将一些平时的发票留起来,到了年底利用这些“存货”赚上一笔不大不小的“外快”。
随后,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市民和单位向他人转让、代开发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记者刘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