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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在天津实施城市管理的区域内,个人除了不能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外,携犬外出时还需要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佩戴犬嘴套,并由成年人牵领。
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以“重拳”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维护城市公共空间良好秩序。
据了解,《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制定历时6个多月,除各相关部门外还公开征求了市民意见。
养犬是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除严禁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外,4月1日以后,天津城市养犬人携犬外出时需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佩戴犬嘴套,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严禁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公交客运车辆和长途客运车辆。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此外,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进入电梯的时间。 (记者邹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