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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王先生:有人在自家的房屋外面又盖起了小院子,而此处正好位于居民楼燃气管道引入位置。请问,这样是否会对安全用气产生影响?
天津市燃气集团高级工程师金建平:在燃气部门对燃气管网设施进行例行检查时我们经常发现,有的人在自己房屋外面盖小院,把燃气引入管包在其中,有的单位或个人的经商摊位或是搭建的建筑物占压了燃气闸井等设施,这些行为都给正常的燃气安全检查带来困难。燃气设施长期失检,将有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而一旦出现险情,被占压的管道也不能及时获得抢修救险。因此,占压燃气管道设施不仅影响燃气正常检修和抢修,危及公共安全,也影响到占压者本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天津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上和安全保护距离内挖坑取土,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存物品”;“有以上行为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由市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记者韩燕玲通讯员高继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