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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猜谜”中,屡屡都有中奖者最终拿到了奖金。于是,一些被吃去话费的市民只得抱怨自己的运气不佳。而昨天(2月24日),不仅业内人士爆出了“拨打者永远都不会拿到奖”的猛料,记者暗访还发现,一些外地电视台只是卖出广告时段,却不管是否为“录播”。
昨天(2月24日)本报对一些地方电视台播出的“现金猜谜”活动只是为吃话费,却无法真正参与活动进行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报28201828新闻热线先后接到了近百名读者的投诉。一名业内人士更是爆料说:“中奖者永远都是内部人员,节目根本就是录播的。”
业内人士说,此前他和一些地方电视台签订广告协议时,先是签订了长达半年的大量播放协议。当时也规定是现场直播,但在运行仅仅半个月后,在执行现场直播中,他首先要提前安排自己人,将开设的几条中继线全部占住,就是为了让场外的观众电话根本无法接入现场。但这样,自己不仅要支付人员报酬,还要支付话费以及主持人的高额报酬。他以这样下去将无法继续和电视台合作为由,提出了缩小成本的办法:用录播。为了追求广告收益,电视台最终同意了他的要求。接下来,他只需要将提前录好的节目交给电视台广告部,节目就会按时播出了。
在制作过程中,他们让猜谜者一开始都将谜底答错,并且加快主持人接入电话的频率。这样不仅奖金会很快进入高奖额,而且还会引起观看者在场外的“着急情绪”。这时候,节目解说词就会显示出“线路空闲”,让观众觉得打进电话就能参与猜谜。其实,由于是提前录制好的,所以场外观众无论如何拨打,也是始终无法参与猜谜的。他们甚至制作20个版本,在不同的时间播放。这也是细心的观众会发现有些电视台播放的类似节目题目竟然重复的原因。至于最终的中奖者,他们则会在录制过程中就提前定好是自己人的电话号码。这样,即使有关部门来检查最终中奖者的情况,他们也可以拿出清单以及支付记录等。
广告公司买来时段内容不限
这样的“猜谜节目”,播放单位会严格审查吗?昨天(2月24日),记者先后以要大量投放这样的节目为由,拨通了几家地方电视台的广告部。听说是要搞“有奖竞猜”,两家地方台的广告人员一口回绝。但理由是已经分别有广告客户和他们签订了这样的长期播放协议。
而另一家地方台广告接待员却显得很热情,在留下记者的联系方式后表示,会有人进行联系。仅仅十多分钟后,一名自称是某广告公司主管的李先生就打来了电话。李先生表示,这家电视台的这个时段已经全部由他们买断。所以是否能播放,全由他们说了算。接下来,李先生在询问了播放的时段、次数、周期后,就开始讲明总体播放所需的费用以及付款方式等。听到客户认可,李先生当即说道:“只要您签订协议、付款,我们就会按期播放的。”记者追问是否可以由自己提供播放的内容时,李先生说道:“没问题。不过,我们会在协议上注明,‘我们只是提供时段播放,所有的法律责任由你们承担。’”
法律专家:
节目若为录播涉嫌消费欺诈
“如果是录播的节目,那么商家的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消费欺诈。”天津市耀达律师事务所张颖灏律师说。既然电视节目的解说词显示“竞猜活动正在进行中”,那么就表明是在直播。但如果可以确认节目是录播的,那么举办这个节目的单位以此来骗取高额的通话费,其行为就是典型的消费欺诈。应该指出的是,包括网络公司、运营商和播放媒体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即使是现场直播,举办单位事先也已明确告知通信费标准,并按标准扣费,但如果长时间播放语音提示介绍游戏规则,却无法转到真正的答题环节,而拨打者又产生了高额通话费,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