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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天津市消防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1999年1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本市首部地方消防法规《天津市消防条例》,这部地方消防法规的实施对于加强本市的消防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天津市消防条例》已经不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2009年11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天津市消防条例》。(通讯员孔琳尤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