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8年4月《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正式颁布,时隔一年后又对其作出全面修订,请问这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经过两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天津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怎样将成果保持下来,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此次对《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作出全面修订,一是要将城市管理中好的做法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要从体制、机制上填补空白,弥补缝隙,减少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加大执法力度;三是理清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一部综合性的城市管理规章,为城市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修订的重点体现在哪?
答:通过对城市管理存在问题以及解决途径的汇总、梳理,同时借鉴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成功的城市管理经验,我们将修订的基本思路重点放在:一是解决管理职责交叉、填补管理空白,将各级政府及市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养护维修责任法定;二是明确城市管理范围、细化城市管理标准,实现时间、空间的全覆盖;三是强调以人为本,规划、建设、管理科学衔接;四是强调依法刚性管理,针对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刚性执法,形成人人自律、守规范的社会氛围。
刚性度大是如何体现的呢?
答:此次立法在罚则方面引入刚性管理的理念,对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直接选取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罚款数额的上限实行定额罚款制,不再设处罚幅度。不仅强化了处罚的力度,也统一了执法尺度。但另一方面,在刚性执法的同时,我们还要强调城市管理的社会支撑体系,即加强公众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引导市民自觉文明守法,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活动。
请谈一谈向市民征求意见的情况。
答:修订草案公布后,广大市民反响热烈,自1月7日至1月16日,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不同方式提出意见的群众超过500人次,提出意见1000余条。
此次征求意见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有哪些,在《规定》中又是如何解决的呢?
答:此次征求意见中市民所提意见的范围涉及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其中,最为突出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养犬、社区管理、私搭乱盖、道路交通秩序、占路经营(包括小摊贩、路边烧烤、洗车、汽车修理、电气焊等)、噪音扰民、私开门脸、楼道里巷乱贴小广告等。
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城市管理问题,我们在修订过程中首先完善了城市管理标准。在《规定》的第三章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路灯照明及夜景灯光、道路交通安全、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和社区环境、公共客运交通、机场、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市政公路、城市排水和河道、施工工地等城市管理的多个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标准,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其次,对于广大市民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都作出了专门规定。例如,对噪音污染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责,并设定了相应罚则等。
对于群众提出的城市管理中的某些问题,如出租车管理问题及禁烟问题、公厕管理问题等,已有专门的规定予以解决,我们将这些问题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目录详细列明,向社会公示,以方便广大市民查找使用。(杜娟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