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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天津市从2009年开展的对全市职业病人员进行健康体格检查,将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尚未开展健康体检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与市工伤康复中心联系,尽快做好体检的工作安排。
按照规定,全市职业病人员健康体格检查每两年进行一次,2009年已进行体检的职业病人员,应在2011年1月1日后进行再次体检;2010年进行体检的职业病人员,应在2012年1月1日后进行再次体检。凡不在规定年限内,自行进行体检的,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业病人员健康体检地点:和平区大理道60号,天津市职工医院院内。联系人:冯永惠;联系电话:23126531。(记者杨晓慧实习生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