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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我省召开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工作会议,启动清理规范驻京办事机构工作。
我省现有各级政府及省直部门驻京办事机构71家。长期以来,各级驻京办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加强与中直机关工作联系、推动区域间经济协作、配合北京市和派出地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驻京办存在设置过多过滥、职能定位不准、政企不分和监管不严等问题。
此次清理规范,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省直部门、县及县以下政府、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共约54家驻京办事机构,全部撤销。省政府驻京办、武汉市政府驻京办按规定继续保留;各市州、直管市政府今后确需设立驻京办的,均须向省政府申请,获批后才能设立。确保凡是除核定保留的机构外一个也不超,凡是明确撤销的机构一个也不留,凡是撤销的机构、人员的编制一律收回注销,保留的驻京办按新的职能规范运转。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加强和规范驻京办管理工作,要认真自查清理,摸清底数;严格资产处置,妥善安置人员;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能定位;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健康发展。